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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31日召开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针对日前人社部和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表示,从今年起到2020年底,力争培训50万人以上的企业新型学徒;从2021年起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力争每年培训学徒50万人左右。同时,学徒每人每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4000元。
卢爱红指出,《意见》根本目的是要加强我国技能人才的培养,更好地支撑我国经济结构转型,提升我国人力资源整体素质。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建立企校双师联合培养制度。企业选拔优秀的高技能人才担任学徒的企业导师,企业导师着重帮助学徒逐步掌握并不断提升职业水平和职业素养。
二是学徒培养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结合企业生产、学徒工作生活实际采取弹性学制,实行学分制管理。鼓励和支持学徒利用业余时间分阶段完成学业。
三是健全企业对学徒培训的投入机制,学徒在学习培训期间,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工资,而且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承担带徒任务的企业导师享受导师带徒津贴,津贴标准由企业确定,津贴由企业承担。
四是完善财政补贴政策。补贴标准由各省人社部门会同省级财政部门确定,学徒每人每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4000元,并根据经济发展、培训成本、物价指数等情况逐步提高。
卢爱红介绍,文件出台前,人社部开展了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试点已经成熟,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推开。我国长期实行企业学徒制,计划经济时期包括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实行师傅带徒弟的制度。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实际需要、培养技能人才的需要,对传统的师傅带徒弟的学徒制进行了适当改革,推出新型“学徒制”,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基本原则,在企业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制度,企业导师和学校教师对学徒进行培养的全新模式。目的是进一步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通过企校合作、工学交替方式,组织企业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培训,促进企业技能人才的培养,壮大和发展我国产业工人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