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喜欢的歌可能要被KTV下架了!今天,一则#6000多首歌将从KTV下架#的微博话题引发热议,咋回事儿?
喜欢去KTV唱歌的你,有没有发现最近部分KTV点歌系统中,一些以往耳熟能详经常唱的歌不见了?
近日,中国音集协发出公告,要求KTV终端生产管理商和卡拉OK经营者在今年10月31日前,删除或者不向消费者提供6000多部音乐电视作品……
相关话题也迅速上了微博热搜:
怎么回事?
中国音集协要求KTV经营者删除未经授权的作品
据报道,10月22日,中国音集协在官方网站发出《关于停止使用部分涉诉歌曲的公告》,同时通过快递方式,向各地行业协会及会员单位发出纸质版公告。
公告称,为降低已获中国音集协许可的各使用者的法律风险,要求所有卡拉OK终端生产商在2018年10月31日前,将公告附件中所列出的音乐电视作品尽数删除,未接到书面通知前勿重新上传;
对于向中国音集协缴费的卡拉OK经营者,也请删除各本地服务器上所列明的涉及本次事件的音乐电视作品,未接到书面通知请勿重新使用;如在2018年11月1日起凡因未删除公告附件所列音乐电视作品而遭权利人主张权利,使用者需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涉及歌曲6609首,其中包含下面这些:
根据附件内容,被要求下架的音乐电视作品一共有6609部。不少社会上耳熟能详的歌星及其电视音乐作品纷纷在列,但大多限定于某个唱片公司的版本。如英皇娱乐(香港)有限公司版本的陈奕迅《LONELY CHRISTMAS》、《天下无双》、《明年今日》,容祖儿《抱抱》、《逃避你》、《全身暑假》,TWINS《恋爱大过天》、《明爱暗恋补习社》《士多啤梨苹果橙》等。
表单中要求下架的部分歌曲
除了港台歌手,广东地区具有知名度的毛宁、杨钰莹等歌手作品,如广州新时代影音公司版本的《一片艳阳天》、《晚秋》、《弯弯的月亮》等,也在“下架”之列。
中国音集协官网称,获协会授权管理的音乐电视作品,已占国内KTV经营场所使用曲库中歌曲的90%以上。
里面有你的拿手曲目吗?
音集协再发通知:推动KTV版权市场的规范和繁荣
今天,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还在官网发出消息,音集协称,作为启动KTV 曲库正版使用的第一枪,这在市场上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对于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问题,音集协近日给出官方解答。
音集协在解答中表示:
删除歌曲,依法依规,必须遵守。音集协称,依据《著作权集体条例》的相关规定,音集协只能代表两会(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会员所授权的作品发放许可,所以非音集协或音著协管理的作品均不在许可范围内。
本次公布的6000多首音乐电视作品的权利人均非音集协会员,因此,音集协依照法律定,通知KTV场所及KTV曲库上线渠道(VOD商)予以全部删除是严格依法办事、行使著作权集体管理职责的行为。
删除侵权歌曲将推动KTV版权市场的规范和繁荣,目前音集协和音著协管理的曲库共有十五万以上,曲库的数量还随着会员数量上升、作品的增多不断的扩展。本次通知删除的6000多首歌曲,除了极少几首流行曲目外,大部分年代久远点击率不高,对KTV曲库的广泛性的基数影响有限。
音集协此次通知歌厅删除侵权使用的音乐电视作品,只是清理和规范曲库的第一步,渠道肃清并规范后,音集协会不断的将最新的正版、高质量会员作品最快捷、最直接提供给KTV场所,让消费者享受最新最流行的正版带来的愉悦和享受。同时在渠道上彻底杜绝KTV曲库使用未经授权的作品,以促使更多的权利人入会。
KTV被诉侵权案时有发生,有KTV被判每首歌赔偿500元
据浙江在线2015年报道,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曾开庭审理一起音集协对当地多家KTV的集体诉讼案,法院审理后认为,KTV的行为已构成侵权,应立即从其曲库中删除侵权歌曲。此外,法院判处KTV赔偿音集协每首歌500元的经济损失。
《温岭日报》报道截图
据澎湃新闻报道,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间,杨浦区人民法院共受理原告为音集协的侵害作品放映权、复制权纠纷116件,其中以判决方式结案的有10件,被告均被判决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据国家版权局官网介绍,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是经国家版权局正式批准成立(国权[2005]30号文)、民政部注册登记的我国唯一音像集体管理组织,依法对音像节目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实施集体管理。
网友:支持正版,但也心疼KTV一秒
看到消息,不少网友表示正版也是大势所趋,版权就应该保护……
但是也有网友担心以后KTV买版权的费用可能最终得消费者买单:
有人表示心疼KTV一秒:
还有人真相了:
你有多久没去KTV了?
规范音乐版权,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