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上午,湖北襄阳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襄阳一男子因驾车占用公交车道被罚款50元,而后在微博连续三天辱骂襄阳交警被行政拘留5日。
通报显示,11月1日下午6时许,襄阳唐某驾车在行经樊城区长虹路人民路路口时,随意占用公交车道,巡逻交警发现后对唐某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被处罚后唐某心生不满,连续3天发布4条微博辱骂执法民警。
通报配图显示,11月1日该男子发微博称襄阳交警“吃饱了没事干”,11月2日发微博诅咒襄阳交警,11月3日再次发微博辱骂交警,还称“不搞死几个襄阳交警,难泄我心头之恨”。
当日,@襄阳网警巡查执法在唐某微博下评论称,经网民举报,该网民在微博上多次发布对襄阳交警侮辱性、扬言性言论,已构成寻衅滋事,望你及时删除并到公安机关自首接受处理,人民警察及辅警依法执行公务神圣不可侵犯,交通违法处罚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同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都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勿以身试法。
通报称,11月3日,汉江派出所民警传唤唐某。经调查取证,唐某对其发微博辱骂警察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樊城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5日。
唐某写下《悔过书》致歉 图片来自湖北襄阳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官方微博
通报还显示,当日,唐某写下《悔过书》,为其在微博中发表不当言论,造成社会的不良影响,表示深深的内疚和自责,“向襄阳交警表示深深的歉意,并在此保证今后不会在任何网络平台上发表任何有碍国家、社会和谐稳定的言论。”
民警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形式的蔑视法律、诋毁警察形象的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