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依照该办法的规定,寄递企业应当执行实名收寄,在收寄邮件、快件时,要求寄件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并登记身份信息。
交寄邮件、快件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实名收寄一般包含有效身份证件的出示、查验、登记3个主要步骤。根据《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的规定,寄件人交寄邮件、快件时,应当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填写寄递详情单。
寄件人交寄信件以外的邮件、快件时,拒绝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拒绝寄递企业登记身份信息的,寄递企业不得为其提供收寄服务。
寄递企业实名收寄操作不规范或者不执行实名收寄制度,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些都是有效身份证件
《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规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经营邮政通信业务的企业应当执行实名收寄,在收寄邮件、快件时,要求寄件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并登记身份信息。
寄件人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四)外国公民护照;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强化企业保障用户信息安全义务
针对用户关心的信息安全问题,《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特别强化了寄递企业保障用户信息安全的义务,并明确了在执行实名收寄过程中泄露用户身份信息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该办法强调,寄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制度,采取必要防护措施,防止信息泄露、毁损、丢失。
寄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对提供寄递服务过程中获取的用户身份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寄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
为何实行邮件快件实名收寄
邮件快件寄递渠道联通千家万户以及学校、机关等单位,查验寄件人身份、登记寄件人身份信息,是从源头上防范不法活动、保护用户安全用邮权益的有效措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刚性约束。
实行实名收寄对于防范、打击寄递渠道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促进邮政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关于实名收寄的规定较为原则,执行过程中存在标准不统一、信息不共享、监管不同步等问题。
为规范实名收寄的有效实施,有必要出台部门规章,细化企业、用户的行为规范以及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措施,切实发挥实名收寄对于寄递安全的源头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