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政府办公室公布第一批新增的湖泊保护名录,景塘湖等10个面积20亩以上的城中湖泊和100亩以上的农村湖泊在列。
名录包括:江陵县白马寺镇黄淡村的景塘湖,监利县毛市镇沙湖渔场的锦沙湖,监利县红城乡赵夏村的林长湖,跨越洪湖市老湾乡珂里村、丰垸村、和平村的杨柳湖,洪湖市沙口镇汤山路44号的汤山湖,松滋市纸厂河镇桂花树村的桂花湖,连通公安县孟家溪镇南港、天鹅、猴子店、国庆、大至岗村的南港湖,公安县斗湖堤镇大圣村的杨林湖,公安县黄山头镇马鞍山村的新民湖,石首市久合垸乡獾皮湖村的獾皮湖。
按《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规定,各地将对列入第一批新增湖泊保护名录的湖泊分别制定湖泊保护详细规划,全面落实“湖长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湖泊形态保护、水质保护、功能保护、生态保护,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湖泊资源。各级行政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各项保护和管理措施。各级发改、公安、财政、国土资源、环保、住建、城管、规划、交通运输、农业(水产)、林业、旅游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湖泊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