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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推进“百日安全行动”,扎扎实实地开展交通秩序整顿,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12月12日晚,湖北省洪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六中队在洪湖市沙口镇铺开一张夜查的法治大网,将4名酒司机一网打尽。
叶某占(男,48岁,无证,浙江省人)饮酒后驾驶鄂D7***7两轮摩托车,经酒精检测,其体内血液的酒精含量为54.0mg/100ml,涉嫌无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谢某卫(男,28岁,持C1证,洪湖市沙口镇人)饮酒后驾驶鄂DM***7江淮牌小型普通客车,经酒精检测,其体内血液的酒精含量为50.9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吕某(男,32岁,持持C1证,洪湖市沙口镇人)饮酒后驾驶鄂AB***7大众牌小型轿车,经酒精检测,其体内血液的酒精含量为41.0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胡某发(男,36岁,持C1证,洪湖市戴家场镇人)饮酒后驾驶鄂A1***D东风牌小型普通客车,经酒精检测,其体内血液的酒精含量为59.4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该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条款,依法分别给予喝酒无证驾驶的叶某罚款4000元;其余的谢某、吕某、胡某均处以罚款2000元,一次扣12分,驾驶证暂扣半年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