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督促各级党委、纪委坚持谋划在前、教育在先,把纠“四风”纳入节日期间重要工作安排。要严格管理监督,向广大党员干部提要求、发警示、督履责,营造廉洁过节良好氛围。
通知强调“八个严禁”纪律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在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的同时,大力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点做到“八个严禁”:
严禁在工作中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热衷于作秀造势;
严禁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严禁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消极应付,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对群众态度简单粗暴;
严禁“新官不理旧事”,重招商轻落地、轻服务;
严禁编造假经验、假典型、假数据;
严禁为开会而开会,超计划、超时间、超规模、超预算开会;
严禁文件照抄照转,超篇幅、超范围发文;
严禁检查考核频次多、表格多、材料多,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
通知部署强化监督检查。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纠正“四风”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表态多行动少、“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弄虚作假、“新官不理旧事”、文山会海、检查考核过多过滥等专项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专责监督作用,在节前约谈督促财务、公务接待、公车、食堂、接待场所等部门负责人,广泛开展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综合运用票检平台、公车“天眼”系统等信息化手段查找“四风”问题。
通知要求严肃执纪问责。要保持对不正之风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坚决严肃查处一起。对履职不到位,导致管辖范围内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