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石首市工商局总共处理消费纠纷三百多起
其中有一起“马桶”引发的特别的投诉
好在经过工商部门的积极调解
成功化解了经销商与消费者的矛盾
李女士家住沙市,为了方便住在石首市横沟市镇的母亲,打算给娘家安装个马桶。去年9月份,她在横沟市镇上的卫具店选来选去,看中了一款价格600元的马桶。
消费者 李女士:“我看到的是一个有点坏的。我问老板:坏的你怎么还卖呢?老板说这个是样品,我给你装的会是好的、新的,我就相信她了。”
李女士当时就付了钱,订购了这款马桶。师傅安装马桶时,李女士回沙市去了,并不在现场。今年6月,李女士回娘家才发现马桶漏水,并注意到马桶上有一道裂痕,她发现这个就是她之前看到的那个破马桶。
李女士断定自己买的马桶就是当时的样品,非常生气,便找到了经销商,可老板修了两次都没修好。当她再次找到商家时,双方发生了争执。无奈之下,李女士将经销商投诉到了工商部门,石首市工商局横沟市工商所介入调查时,经销商也给出了不能换货的理由。
经销商:“她用了一年多,是不是她自己搞坏的我也不知道。当时我的货肯定就是好的,产品要是坏的厂家可以退货,我就不会卖出去。”
面对经销商与消费者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情况,工商部门执法人员耐心调解,分别为双方做工作,最终经销商同意赔偿消费者500元。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送货上门的商品时,一定要当场检验商品的品牌、型号、质量等,确认无误后再进行安装,以免发生纠纷。
(记者 蔡国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