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张“个人房屋租赁纳税通知”让不少人开始担心:补缴房屋租赁税真的来了吗?难道以后房租真要涨了?真相来了……
最近一张“个人房屋租赁纳税通知”引发关注!
该通知称受税务部门委托,经查你(单位)出租房屋并取得租金收入,未按法律规定申报纳税,限期需至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办理纳税申报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报由税务部门进行处罚。该通知的落款是布吉街道社区网格管理中心。
这两天,刚好一则题为《房东跟租客说,你要是申报租房抵扣个税,房子就不租给你了!》的文章在网上流传。文章称,如果租客拿房东的信息去申报个税抵扣,税务部门就会通知房东去交税。最终,租客省了100元,房东却要多纳税500元。
这张图的出现,很容易与文章中所说的情况相关联。不少人担心:补缴房屋租赁税真的来了吗?难道以后房租真要涨了?
不过,也有人注意到了其中的细节,表示这完全是人为制造恐慌:
真相究竟如何呢?
相关街道回应:补缴通知与个税申报无关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记者1月7日咨询了布吉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表示,现在的确需要补缴税款,补缴时间自租房合同起始时间起。如果是2016年5月1日后应缴未缴的税款,可携带房屋地址和银行卡直接来行政服务大厅办理,暂无需缴纳滞纳金;如果是2016年5月1日之前应缴未缴的税款,则需要去税务部门补缴。
上述工作人员还表示,若房屋出租为住房使用,房屋租赁纳税税率为4.5%。
但要注意的是,据了解,去年布吉街道办也发过类似补缴通知。上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补缴房屋租赁税款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并无关系。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也向记者表达了类似观点,他认为,房屋租赁收入缴纳税款是合法合规的,深圳布吉街道此举应与申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无关。
针对目前社会上对房客申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后,是否会造成房价的上涨,张大伟建议,可以由税务部门对该问题予以明确。他还建议,可以通过提供纳税人及其直系亲属的身份证信息和在工作地无产权房的证明,也能得知纳税人在工作地是否有租房行为。这样既可以让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也能缓解目前公众对于房屋租金上涨的恐慌情绪。
税务部门回应:暂无加强房租收入征管通知
据第一财经消息,多位税务局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地方不大可能会通过房租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去查房东租金收入是否交税,税务总局也没有这方面加强征管的通知。不过在当前税法下,出租房屋需要依法纳税,纳税人应该遵守。
另外,有媒体以市民身份咨询北京12366纳税服务平台,客服人员介绍,填报申报资料以租房合同为准,看房屋出租方是个人还是单位。若是和房东签的合同,房东的姓名及纳税人识别号(即其身份证号)是必填项,填不了则无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中的住房租金这一项。如果房东担心因此要交税而拒不提供信息,没有强制办法,只能与房东协商。
另一名客服人员则建议根据租房合同上的出租方信息直接填写,“至于税务会不会根据填写内容让房东补税,这个我们没有明确的口径。”
客服人员还强调,个人出租住房,收取租金后,应在次月15日内到税务机关去交税。个人应交税款而不交税款的话,可能会有处罚,补交税款可能会有滞纳金,具体以税务机关现场办理为准。
自如一举动引发争议,后又改口风
除了跟房东个人租房外,还有人选择从中介租房,最近,自如管家的一则通知同样引发热议。
1月4日,媒体报道自如让租客申报个税房租抵扣时不填“组织”而填“房东个人”,自如管家的理由是:自如只是受业主委托代为管理,属于第三方,不是出租方。
很多租客都不能理解,看房、签订合同、后续管理,所有的流程都是自如及其管家出面,他们不认识也从未见过真正的房东,如果在填报时选择“个人”,会不会不符合规定,影响抵扣。
分析称,这可以起到避税的作用。“这对于已经拥有200万租客,年租金收入超过10亿的自如而言,能省下一笔不菲的税费支出。”
4日晚间9点,自如方面对媒体回应称,允许以公司信息来抵扣个税申报。5日,自如已在其APP首页发布公告,允许租客以公司信息来抵扣个税申报。多位自如管家也在其朋友圈更新了上述公告内容。
自如管家的最新发布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人服务平台工作人员回应南方都市报记者时表示,“正常的操作流程就是看你和谁签订的合同,和个人签订合同就选择个人,和组织签订合同就选择组织,如果填报错误可以在app上修改,或者联系租客所在单位进行修改。”
不过,记者在新《个税法》及其配套实施文件发现,对于“房东委托中介公司出租房屋”的情况,租客在与中介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时,出租方应算作个人(房东)还是组织(中介公司),尚未能看到明确规定。
对此,有专家也建议税务部门之后可对此予以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