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天津发布了有奖举报通告,举报保健品违法行为最高奖励人民币两万元。持续开展打击清理整顿保健品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天津已对涉嫌会销及虚假宣传的51家保健品经营单位立案查处。
此次发布的《集中打击清理整顿保健品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有奖举报通告》,明确了奖励范围、标准和奖励领取程序。同时,天津市还发布了《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清理整顿保健品乱象专项整治线索大起底工作的紧急通知》,在全市全面开展保健品乱象整治大起底工作,加大保健品乱象排查力度。
为严厉打击、清理、整顿保健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期间实行有奖举报,现通告如下:
一、奖励范围
有下列违法行为的,对举报人给予举报奖励:
1.以会议销售、网络销售、电话营销、有奖促销、销售返利等形式销售保健品的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
2.保健品广告违法行为;
3.以仿冒手段“搭便车”、“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4.保健品传销行为。
二、奖励标准
1.提供违法线索,经初步核实涉嫌违法的,奖励人民币1千元。
2.提供违法线索立案查处后,举报人提供的证据基本符合的,奖励人民币1万元;
3.提供违法线索立案查处后,举报人提供的证据完全符合并提供影像资料的,奖励人民币2万元。
三、奖励领取
1.奖金由市财政统一安排,市市场监管委统一管理。
2.同一案件线索,涉及两人以上举报的,奖励首先举报人。
3.两人以上联名举报的,按一个举报线索奖励。
四、对举报人信息实行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五、可拨打88908890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
六、本通告由天津市“打清整”保健品乱象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本通告适用于专项整治期间,有效期至2019年3月31日止。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1月7日
记者9日从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了解到,天津市持续开展打击清理整顿保健品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出动执法人员11568人次,对92家保健品经营单位立案查处。
为进一步规范保健品市场经营秩序,治理保健品乱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天津市自今年1月2日至3月31日在全市开展打击清理整顿保健品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截至目前,全市出动执法人员11568人次,检查保健品生产经营企业(场所)11195家,开展宣传场次636场,张贴宣传海报12983张,发布宣传信息8192条,查办违法经营单位(场所)107家,对涉嫌会销及虚假宣传的92家保健品经营单位立案查处,移送公安2件,取缔欺诈虚假宣传保健品经营户14家,现场责令整改35家,查扣违法保健品数量286310件(盒、台、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