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唐权是江陵人,在广东中山做生意,知道家乡有一个亮化工程的招标,于是他也投了标。中标后,甲方张公垱村村委,乙方中山市誉球照明有限公司,签订了项目承包合同,工程的具体内容就是为张公垱村安装100盏路灯,合同金额为101625元。2017年12月,路灯都安装好了。
张唐权是这个项目的项目经理,我们从中标通知上可以看到,当时的张公垱村村支书张金华,是这个项目甲方的法定代表人。于是张唐权一直联系这位张书记,希望能结清款项,刚开始,张书记还接电话,后面干脆就采取了回避的态度。
由于张唐权在外地,于是便委托了自己的舅舅和记者一起去张公垱村要一个说法,舅舅齐师傅说,为了这事自己没少找过村里之前的书记张金华,尾款一直没结清,施工工人的工钱,还是外甥张唐权自己想办法发放的。记者来到张公垱村村委会,希望找到张金华书记寻求一个解决方案。
按照前村支书张金华的说法,这个惠民工程由民政办拨五万,剩下的50%是村里出,但村里没有资金来源,这个拖着不付尾款的理由,显然不能成立。既然和中标公司签订了合同,就应该履行合同内容。
前书记张金华的意思是,交接完财务,这事由现在的村两委具体来解决。正当记者在通电话时,新一届的张公垱村村长张凡来到了办公室,村长张凡承诺,十天内结清款项,这让大伙吃了颗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