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市人社局主导的《荆州市国企工资改革决定机制》改革工作拉开序幕,此次改革以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激发国有企业活力。
推动《荆州市国企工资改革决定机制实施办法》科学、规范、适用,市人社局选派专人深入学习和研究国家、省相关政策规定,将上级精神吃透摸准;联合市国资委选取了市城投公司、市公交公司等具有代表性的单位进行考察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
由于荆州国有企业种类多、企业大小参差不齐,企业经济规模、经济效益差距较大、有的企业工资体系不健全,还有的企业正朝着多元化经营方式转变等。市人社局对国企的工资决定机制坚持效益导向与维护公平相统一;坚持市场决定与政府监管相结合;最大限度释放激励效应,又要根据不同国有企业功能性质定位、行业特点和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程度,实行工资总额分类管理。
《实施方案》集中体现了工资与效益联动,根据国有企业功能性质定位、行业特点、科学设置联动指标,合理确定考核目标,突出不同考核重点。按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完善按要素分配体制机制的要求,不断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提升国有企业效率,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监管体制,推动荆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