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王戬芬
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日前印发《关于在全省农村小学生中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的实施方案》,为切实改善全省农村小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全省农村小学生都将享受到免费的“营养餐”。
根据方案,我省在原有45个贫困县和涿鹿县赵家蓬区基础上,将全省剩余17个省级贫困县和86个非贫困县(区)农村(不含市辖区所属农村)小学生(包括民办学校学生,不含在县政府驻地学校就读学生)纳入试点范围。
方案明确,每生每年补助500元,供餐采取课间加餐模式,为学生提供一盒学生饮用牛奶、一个鸡蛋。专项资金应全部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不得用于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等工作经费,严禁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学校公用经费支出。学校食堂的水、电、煤、气等日常运行费用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供餐增加的运营成本、学校食堂聘用人员开支等费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确保供餐正常有序进行。
为保证食品安全优质、物美价廉,我省将从源头和过程上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学生饮用奶、鸡蛋实行“四统一”政府采购,即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量。
方案强调,有条件的市可在省级确定的试点范围基础上,扩大营养餐实施范围,资金由本级财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