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教师权益,人大代表建议用法律手段严惩“学闹”“校闹”

2019-03-06 15:26   澎湃新闻  

2019年2月27日,河南省汝南高中举行新学期开学典礼暨高考百日冲刺誓师大会,高三学子向辛苦教育他们的老师鞠躬,表达拜谢师恩。 视觉中国 

“教育是立国之本,教师是保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关键。”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来自河北省代表团的全国人大代表、张家口市第一中学语文教研组长尤立增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建议,用法律手段严惩“学闹”“校闹”。

“‘医闹'事件沸沸扬扬,相关部门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暴力杀医伤医以及在医疗机构寻衅滋事等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尤立增表示,而与之类似的闹学校、砸校园、暴力伤师的“学闹”“校闹”现象日渐猖獗,却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

全国人大代表、张家口市第一中学语文教研组长尤立增 本人供图

尤立增分认为,继医生之后,教师也成了高危职业,成了“弱势群体”,教师的合法权益经常受到损害,教师的人身安全经常得不到保障。“学闹”“校闹”严重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危及到教师生命权、人格权。

仅2018年下半年就多次发生“学闹”“校闹”事件。尤立增在其《关于用法律手段严惩“学闹”“校闹”的建议》中举例称,2018年6月8日,四川资阳某中学老师杜某被家长舒某纠集的社会人员殴打,起因是杜老师曾制止舒同学在校“耍手机”“耍朋友”,家长对学校老师的管理不满,隐忍到高考后,“考后算账”。

再例如,2018年6月29日,安徽省淮北市第二实验小学学生张某某殴打同学后谎称自己被打,张某某的母亲和小姨暴打班主任张老师;2018年10月19日,湖南省株洲市育红小学何姓女老师罚站某女生数分钟,女生父亲某派出所一副所长将何老师带走,并关入审讯室7个小时。

尤立增分析称,造成这些现状的原因有:一是家长的溺爱与纵容,使很多孩子缺少了敬畏之心;二是社会语境对教师的道德绑架,让教师不堪重负;三是相关的法规落实不到位,监管存在疏漏;四是部分学生家长法律意识淡薄或存在法律认识偏差;五是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出于息事宁人的考虑,靠赔钱化解矛盾,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学闹”“校闹”的不良风气。

“‘学闹’、‘校闹’诸多的伤师事件,让教师战战兢兢,必要的惩戒不敢实施,合理的活动不敢组织。试想,如果连最基本的人格权、生命权都不能保证,教师怎会全身心地传道授业?”尤立增认为,保证教师的基本权益,需要全社会努力,更需要用法律的手段惩治“学闹”。

对此,尤立增建议,将保护教师合法权益的法律落实到位。教师法第三十五条就有规定: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司法机关要保证相关法律的“归位”,加大对相关违法犯罪的惩治力度,是消除“学闹”、防止“伤师”事件发生的关键。

另外,尤立增还建议建立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最高检曾确认“暴力伤医”是严重刑事犯罪,一律列为重大敏感案件,这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令人欣喜。对“暴力伤师”事件,可参照《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建立相应的惩戒机制,更好地保护广大教育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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