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对洪湖东分块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拟建工程范围内下达了停建令。
这次停建令具体涉及行政区划,包括洪湖市汊河镇、黄家口镇、龙口镇、乌林镇、新滩镇、燕窝镇、老湾回族乡、大沙湖管理区、大同湖管理区、洪湖市水产局沙套湖渔场等。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洪湖东分块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建设控制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其他实物,不得扩建和改建在建项目,不得擅自从事采矿、采石、取土、挖塘、垦荒、修坟、植树和种植多年生经济作物等活动,不得对工程建设中的通信、道路、机械、输电线路等设施设备和一切标志物进行破坏和搬移。
据了解,湖北省人民政府以鄂政函〔2019〕19号文下达《关于禁止在洪湖东分块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建设控制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同时,安全建设工程占地范围内实物指标调查工作全面启动,标志着洪湖东分块安全建设工程可研阶段前期工作又向前迈出坚实一步。
“安全建设工程”是洪湖人民群众期盼已久的民生工程,作为洪湖东分块蓄滞洪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堤防26km,疏挖渠道80km,新改扩建干线道路349km,桥梁31座,排涝泵站8座以及部分市政配套设施,估算总投资150.9亿元,涉及洪湖市东部地区乌林镇、汊河镇、新滩镇等7个乡镇和2个农场管理区,工程建设后将大为改善区内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