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护理政策在两会期间成了热门话题。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高莉,呼吁从国家层面制定出台相关政策,规定将独生子女照料陪护假条例列入立法规划;全国政协委员、南通大学校长施卫东提议,国家应出台独生子女护理假政策,以保障独生子女家庭合法权益及社会和谐稳定。
独生子女政策实施已有40年,这意味着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已进入老年行列。这部分群体的养老问题,已经成为一个需要关注的现实问题。
近几年,已先后有河南、福建、广西等11省市出台了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国家卫健委也明确表示,支持和鼓励各地探索独生子女护理假。
但就目前的现状而言,这项制度的落实还存在着诸多不确定性因素。
比如,近日有媒体调查重庆的独生子女护理假执行情况时发现,很多人对护理假闻所未闻,在接受采访的50位市民中,知道独生子女护理假的仅4人,带薪享受到了护理假的人更是少之又少。
应该说,这样的现象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仅从政策规定来看,各省之间的差异也较大。
比如,休假时长从10天至20天不等;休假期间的待遇问题,有的省份明确属于带薪休假,但有的省份无明确规定;而这项休假,到底属于企业可自行安排的员工福利,还是属于具有法律保障的员工权利,也是处于模糊地带。
更为关键的一点是,由于目前这项制度只在部分省市推出,很容易出现一种执行上的尴尬:老年人生活在有护理假的省份,而子女所在省份没有此规定,就无法正常享受休假。
因此,鉴于各地的具体情况,相关部门鼓励和支持地方层面探索该制度,的确有必要。但是,无论从助推该项政策更好地落地,还是从进一步完善对独生子女家庭的优待政策的角度,独生子女护理假,都宜尽早有国家层面的统筹部署。
比如,执行护理假制度,直接牵涉到相应的成本分担问题。家庭、企业、政府等主体之间的成本分担机制如何确定,除了地方探索,更应有全国统一性的安排。像有专家建议,建立相关的专门基金,就值得考虑。
老龄化社会的步伐加快,养老问题已成为一件大事,需要公共服务的加速跟进。其中,独生子女家庭,更应该有更多针对性的权益兜底。尽快建立并有效执行全国性的独生子女护理假政策,是需要走好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