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从省水利厅获悉,湖北省人民政府依据《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规定,日前批复《湖北省洪湖湖泊保护规划》《湖北省长湖湖泊保护规划》等10个湖泊保护规划(下文简称《规划》,要求各地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对跨界湖泊保护存在的问题、湖泊功能定位、污染现状和监测能力做了分析,同时提出了保护措施。
省政府要求,《规划》实施要以维护湖泊生命健康和保面(容)积、保水质、保生态、保功能、保可持续利用为目标,以遏制湖泊面积萎缩、控制入湖污染、修复水生态为工作重点,依托监测手段和管理机制依法治湖,全面改善湖泊生态环境,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实现湖泊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通过《规划》实施,保障湖泊形态稳定,水面(容)积不减少,开发利用得到有效控制;湖泊水质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标准;富营养化的趋势得到有效控制,湖泊生态实现良性循环;湖泊的综合功能得到充分发挥;湖泊监测、治理和管理体系逐步健全,湖泊可持续利用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