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刚入职不久的李小姐,在公司的年会上的抽奖活动中,抽中了11万元大奖!
随后李小姐上台,从颁奖嘉宾手中接过了,标明“壹拾壹万元整”的获奖支票。这简直是“天上掉馅饼了!
李小姐本以为自己很幸运,但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公司负责人给她账两万元后,说剩下的以后再给。但大概过了两个月,李小姐被辞退了。李小姐觉得,自己被辞退是公司有意为之,于是申请劳动仲裁。
3月16日,记者来到深圳的这家通讯设备公司。相关负责人称,年会奖金应定性为赠予,是可以撤销的;另外,对于奖金的支付,公司还有不成文的规定。
协商无果后,李小姐最终将公司告上法庭。
深圳南山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显示:
在审理过程中,年会上的11万元奖金是否属于员工的内部福利是案件的焦点。根据李小姐提供的微信聊天截图,年会视频和文字材料,南山法院认为用人单位在公司年会上面向本单位所有劳动者提供的抽奖奖励,应当属于员工的福利待遇。因此一审判决用人单位应按照承诺的奖励待遇,向李小姐支付奖金差额89700元。
据了解,涉事公司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已经提起上诉。
消息一出,网友们纷纷为李小姐打抱不平,称既然不想给,何必搞抽奖呢!
也有网友认为,中奖人早就内定了,只是在抽奖环节出现了问题。
部分网友借机吐槽了,自己公司一些不合理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