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重点推进!荆州市委、市政府出台1号文件

2019-04-12 09:10   记者周军通讯员曹世学余程李磊

记者昨日(4月11日)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近日,市委、市政府出台2019年1号文件,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原则,大力实施乡村振兴重点推进年工作。

文件指出,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市实施乡村振兴重点推进年。全市必须聚焦长江大保护重大政治责任和省委“一芯两带三区”战略布局,抢抓长江绿色经济和创新驱动发展带、江汉平原振兴发展示范区双重机遇,盯紧“五个振兴”,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硬任务,树牢绿色发展理念,扛稳粮食安全重任,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夯实乡村治理根基,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率先在全省作示范,努力建成江汉平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

结合《荆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及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荆州市建设江汉平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三年行动计划》,文件要求,要突出“双水双绿”,在产业振兴上作示范。以培植壮大稻田高效生态综合种养为重点,全域推进绿色农业发展,到2022年,全市“稻虾共作、稻渔种养”面积达到400万亩,打造一批荆州虾稻米、再生稻米等优质大米品牌。

突出“三乡工程”,在人才振兴上作示范。以打通城乡要素融合渠道为重点,加快城市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流向农村,到2022年,全市“三乡工程”财政投入累计达到100亿元,撬动社会资本投资1000亿元,推动10万市民下乡、1万能人回乡、1000家企业兴乡。

突出“乡风文明”,在文化振兴上作示范。以传承和发扬荆州传统优秀文化为重点,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建设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到2020年,县级以上文明村镇占比达到50%以上。

突出“治水兴水”,在生态振兴上作示范。以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为重点,抓好“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到2022年,建成荆州中心城区、各县(市)主城区城郊乡村振兴示范片,沿长江、环洪湖、环长湖、环洈水绿色发展示范线,沿路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示范点。

突出“红色阵地”,在组织振兴上作示范。以提升社会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为重点,推进农村“红色阵地”规范化建设,深入实施“红色头雁”工程,到2020年,全市300平方米以下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全面清零,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过5万元,农村党建综合体建设覆盖率达到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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