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
关于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
减税政策简化退税流程的通告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以及《关于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相关税费的通知》(鄂财税发[2019]2号)规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50%的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因政策出台日期与生效日期的差异,2019年1月1日至今,已有部分符合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的纳税人申报缴纳了全额税款,需要通过办理退税或者抵减手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为了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便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各级主管税务机关将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实行简易退税流程。
主管税务机关会定期核查申报入库信息,并主动联系纳税人,在核实相关信息后,将应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多缴的税款,自动退库划到纳税人的原缴税银行账户,纳税人无须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
凡以POS机刷卡和现金方式缴税的纳税人请主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银行账户信息,经核对无误后办理退税。
纳税人如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