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正是春光无限好的时刻,外面一片山花烂漫。
不过可不是所有的花,它都能随便开,这个就不行。
如果你没见过这种花,那就对了!这是“罂粟”,是国家法律明确禁止私种的花,警察蜀黍也时刻警惕着,对于违法私种罂粟的行为予以打击。
近日,公安县章田寺派出所抓住罂粟开花期易发现易铲除的有利时机,坚决依法打击非法种毒行为,对农户家庭院落、房前屋后、田间地头等易种植的地方进行逐一核查。4月16-17日两天时间,共铲除罂粟614株。
铲除的罂粟
公安机关提醒,罂粟,一株都不能种,当菜吃也不行!
罂粟和大麻、古柯并称为三大毒品原植物,我国法律规定,一株都不能种,种一株就是违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种植、买卖、运输和使用罂粟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刑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三千株以下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通讯员:呙鸣明 武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