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枣阳市财政局召开党员大会,就南城街道办事处财政所滥发津补贴一案开展警示教育。“大家跟着我工作比较辛苦,想着多少要‘慰劳’一下,原以为自己操作得很巧妙,没想到自作聪明触碰了纪法高压线……”违纪典型案例的当事人,南城财政所原党支部书记、主任余美成在警示教育会上说。
公车半年换8条轮胎成蹊跷
2018年8月,湖北省委第十巡视组进驻枣阳市,随机抽查南城财政所财务报销凭证时发现该所2015年至2016年频繁更换轮胎,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涉嫌通过公车维修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
调查发现,南城财政所只有一辆公车,这辆车在2015年2月至9月就更换了8条轮胎,而且每次更换的轮胎价格悬殊,2015年2月一只轮胎480元,9月份单价就涨到900元。调查组一致认为里面肯定有文章。
“频繁换胎”原来另有原因
“你们维修车辆、更换轮胎是在固定修理店吗?”调查人员找到余美成直截了当问道。
“是的,一直在枣阳市某汽车保养中心。”
“那为什么半年时间两次换轮胎价格相差一半?”
“可能轮胎品牌不一样……”
“半年多的时间为什么一辆车需要更换8条轮胎?”
“南城属于城乡结合部,我们下乡多,又经常加班加点,只有一辆公车,轮胎磨损大很正常……”
“可我们了解到南城片区其他单位的公车,大多数一年都换不到一条轮胎!”
在深入的思想疏导和证据面前,余美成最终交代了这些轮胎背后的秘密:原来,2015年5月至6月,因拆迁工作需要,临时租用该所司机李某的私车,使用36天,约定租车费3600元。由于报销租车费不便,余美成指示李某找维修发票进行报销。于是李某在该市一轮胎销售个体户处买来3600元轮胎发票,经余美成审批后进行报销。
任性发补贴受处分
自制政策发放津补贴、为聘用人员违规发放考核奖、发放下乡燃油费、发放交通误餐补助……在随后深入的调查中又进一步发现,余美成不仅报销费用随意性大,还巧立名目发放各种津补贴。据统计,仅2015年度,经余美成决定,该所违规发放各项津补贴就达20.43万元。
“余美成利用手中资源,想方设法钻空子、搞变通,本着‘人人有份’的原则滥发津补贴,看似爱护关心员工,实则是用公家之利慷个人之慨,不仅影响干部队伍建设,更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办案人员表示。
2019年3月28日,枣阳市纪委给予余美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和违规报销的修车费已全额清退。该所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张桂荣对经费支出审核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