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扶贫办、市人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在5月20日至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扶贫车间安全环保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本次排查的范围为各县(市、区)人社、扶贫部门认定的扶贫车间。排查的内容包括环保是否达标、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是否明确、安全生产措施是否落实等。
通知指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做好安全环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严格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严而又严、实而又实、细而又细地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坚决把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通知强调,各地对排查发现的安全环保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认真整改到位。市里对全市扶贫车间安全环保隐患排查整冶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行动不力、措施不实的地方和单位全市通报,对因工作不重视引发事故的,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通知要求,各地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扶贫车间建设管理,制定具体的扶贫车间管理规定,细化明确扶贫车间认定条件、程序、扶持政策、资金落实和运营监督等,各相关部门要依据监管职责定期对认定的扶贫车间开展监督检查,按年度进行综合评估,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扶贫车间“有进有出”长效机制,确保“扶贫车间”实现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高效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