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5月27日),记者从洪湖警方获悉,5月9日,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洪湖市公安局禁毒大队侦破的一起跨国贩卖毒品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至此,彻底斩断了一条从缅甸经由云南到洪湖的贩毒通道,摧毁了一个体内藏毒方式跨国贩卖毒品团伙。
2018年1月8日,洪湖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获悉:一名叫“祥哥”的洪湖籍男子涉嫌从云南方向购买毒品并在洪湖城区贩卖。该队成立专班开展侦查。
经研判,查明“祥哥”名叫荣某成,男,50岁,洪湖市新堤城区人,2014年因非法持有毒品被判刑1年4个月。出狱后经常入住洪湖城区的中小宾馆,与吸毒人员往来频繁,有重大贩毒嫌疑。2018年2月23日12时许,该队在荆州市公安局有关部门和螺山派出所、巡警大队的支持下,在洪湖城区某宾馆将嫌疑人荣某成、张某宁、张某妮、成某涛、邱某、黄某、胡某、唐某等8人抓获。并在成某涛、张某宁、张某妮所在8406房床垫下发现避孕套扎成蛋丸型疑似毒品海洛因53枚,在荣某成所在8408房间床上手提包内发现疑似毒品海洛因1袋、冰毒2袋及麻果1袋,在荣某成上衣口袋钱包内发现疑似毒品海洛因7袋、冰毒5袋及麻果5袋。
经审查了解到:2018年2月17日,为了获取16000元的报酬,嫌疑人成某涛、欧某波受嫌疑人张某宁雇请,从缅甸小勐拉采用体内藏毒方式携带毒品海洛因350克,偷渡入境进云南,从云南昆明坐飞机飞往武汉。2月22日晚嫌疑人荣某成安排熟人将张某宁等人接到洪湖,并与其在洪湖市城区某宾馆8406和8408房接头。成某涛、欧某波等人于当晚排出体内毒品海洛因交给犯罪嫌疑人张某宁。欧某波随即离开该宾馆另寻住处。
2月23日上午,犯罪嫌疑人邱某受荣某成邀约,乘坐朋友胡某的小车从武汉到洪湖市城区跟荣某成见面。以上7人在宾馆尝试毒品的成色与纯度,商谈毒品买卖的交易过程中被民警抓获。现场收缴毒品海洛因、冰毒、麻果总计365余克。漏网的欧某波在一个星期后被云南火车站乘警抓获,于3月2日由该队民警带到洪湖,至此涉案9人悉数落网,全案告破。
5月9日,经法院审理,被告人张某宁犯走私、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荣某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成某涛、欧某波犯走私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被告人张某妮犯走私、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其他4名涉案人员已另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