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消费者委员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家用汽车经营主体收取金融服务费等消费争议问题约谈劝谕活动。
今年4月,市民黄先生在荆州订购了一辆价值71000元的轿车,被告知要累计收取13800元的贷款、上牌等各类费用,其中就包括3年续保押金2000元。强制搭售、捆绑销售车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针对家用汽车经营主体收取金融服务费等消费争议问题,4月份以来,市消费者委员会约谈了11家从事经营活动的各品牌汽车4S店,从价格收费、公平交易、争议解决、诚信服务、信息披露等六个方面开展活动。此次约谈劝谕也是该活动之一。
约谈劝喻会上,市消费者委员会就《家用汽车三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条款进行解读,并向参会人员详细讲解《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重点内容及汽车消费纠纷的正确处理方式,组建了荆州市汽车消费维权专家团。
据悉,2017年至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费者委员会共受理涉及汽车服务行业的咨询和投诉1043件,投诉主要集中在质量保障、合同履约、强制搭售、售后服务四大领域。结合汽车领域相关侵权热点,市消费者委员会向全市家用汽车经营主体作出五点劝谕:交付合格产品,依法履行义务,违者不得出厂销售;收费明码标价,禁止收取无关费用;杜绝强制消费,交易公平合理,不得收取额外费用;严格执行三包,切勿“缩水打折”;正视消费者诉求,快捷解决纠纷,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