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奥克斯“刚”起来了,惊动市场监管总局!

2019-06-11 09:57   中国新闻网  

6月10日,格力电器官方发微博举报奥克斯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随后奥克斯称,格力的举报属于不正当竞争,奥克斯己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将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市场监管总局10日晚间表示,将依据调查核实的结果依法依规做出处置。

制图:范丰辉

格力:奥克斯空调虚标能效,侵害消费者权益

格力举报信称,经(格力)实验室和第三方机构检测验证,奥克斯生产的部分型号空调与实际宣传、标称的能效值差距较大,能效比和制冷消耗功率检测结论均为不合格,侵害消费者权益。

格力甚至列出奥克斯虚标能效产品具体型号,包括KFR-25GW/NFW+3、

KFR-35GW/NFI19+3、KFR-25GW/ZC+2、KFR-35GW/HFY+3、

KFR-35GW/NFW+3、KFR-25GW/NFI19+3、KF-26GW/NFA1+3、

KFR-35GW/ZC+2等8个型号。

格力举报奥克斯的举报信。图片来源:格力官方微博

举报信还称,目前,上述产品仍通过主流电商平台及实体卖场销售。记者在京东、天猫上搜索查询显示,部分奥克斯空调确实仍在出售。

奥克斯:格力举报不实,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针对格力的举报,10日晚间,奥克斯发表声明称,格力既非消费者又非国家监管部门,其声称消费者向其举报奥克斯产品问题,明显不合情,不合理,漏洞百出。

“对于格力的不实举报,奥克斯己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奥克斯称。

奥克斯发布声明。图片来源:奥克斯官方微博

奥克斯还表示,正当618空调销售旺季来临之际,格力采用诋毁手段,属于明显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奥克斯董事长郑坚江称,欢迎监督,共同营造民族品牌质量声誉。

根据企查查显示,宁波奥胜贸易有限公司旗下产品为奥克斯,该司自身风险共有214条,关联风险81条,两大股东分别为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8.83%)、宁波元和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16%),实际控制人和最终受益人均为郑坚江,持股比例84.9%。

市场监管总局:将依据调查核实结果做出处置

不过在奥克斯发表声明后不久,格力电器后续更新微博放出部分检测报告截图称,已准备好充分证据供监管部门调阅,并视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布。

截图自格力电器官方微博。

对于格力实名举报奥克斯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事件,10日晚间23:41,市场监管总局发文表示,对此高度关注,已于当日下午通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有关情况尽快进行调查核实,将依据调查核实的结果依法依规做出处置,并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

网友:美的美的,坐享渔翁之利

调查结果尚未出炉,格力、奥克斯两家“开战”,网友却已经开始“吃瓜”。

有网友称,该来的还是会来,给大家敲警钟,便宜的一级(能效)真的是一级么?自己想想吧。

但也有站奥克斯一方的网友,称奥克斯和格力几乎配置一样了,只是有些地方需优化,比如噪音有点大,可是价格却比格力便宜的多,“格力敢不敢把价格下降一半到奥克斯水平?”

还有网友翻出了董明珠的演讲:“你不用格力,你就是傻瓜。”

还有网友戏称:美的美的、坐享渔翁之利。

美的暂未对此事作出回应。另外有消息称,目前宁波市场监管局已关注这一情况,正在进行核实,待核实清楚后将发官方通报。

奥克斯空调产品。奥克斯官网截图

专家:虚标能效属违法行为

对于格力举报奥克斯虚标能效一事,产业经济观察家梁振鹏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称,格力电器以官方身份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举报,这意味着格力有可能掌握了奥克斯虚标能效的核心证据。

梁振鹏还表示,标注能效不是推荐性国家标准,是强制性国家标准,所以虚标能效是违法行为。“能效比符合国家最低三级标准才能生产和销售,连最低等级都不符合,则不可生产和销售,而虚标意味着生产的产品为虚假伪劣产品。”

奥克斯曾多次败诉

实际上这不是格力和奥克斯第一次开战,据媒体不完全统计,从2016年到2018年,格力起诉奥克斯空调“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胜诉达12次之多。

另外,美的也曾起诉奥克斯空调“侵害发明专利权”、“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胜诉达14次之多。奥克斯与格力和美的的诉讼中,败诉居多。

梁振鹏称,目前国内空调市场,格力和美的均占30%以上,海尔占10%左右,奥克斯属于二三线品牌,市场份额一直徘徊在个位数。市场研究公司中怡康今年2月份数据显示,当时格力、美的、海尔品牌空调市场份额之和将近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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