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荆州报道:出生医学证明常常被称作“人生第一证 ”,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今年3月,湖北省颁布了新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并从2019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那么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有哪些新变化?一起来看记者的报道。
今天(6月22日)上午,2019年荆州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培训班在市妇幼保健院举办,主要目的是向各县市医院、乡镇(办事处)卫生院等助产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传达、解读新的湖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
记者从会上获悉,新的管理办法已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跟老办法相比,新办法进行了部分调整,其中一条明确规定:取消了签发机构2014年之后小孩出生后办理出生医学证明3个月内在分娩机构、3个月后要到辖区管理机构办理的时间限制。
新的办法中还规定,自5月1日开始,所有补换发均在原签发机构办理,2014年以前的首次签发和机构外情形在管理机构办理。专家解释,也就是说今后出生的孩子办证、补证、换证都可以在所出生的医院办理,而不是像过去必须回到分娩所在地管理机构进行办理,这进一步方便了群众。
此外,荆州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主任谢万忠告诉记者,如果出生证一旦遗失了,需要补办的话,只要凭原始的办证的一些资料,父母亲的身份证、医院分娩机构的病历,并按查找原始单发信息,然后重新在原签发机构进行办理。
专家提醒,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最好是妈妈带身份证办理,如果妈妈不方便,其他人带着妈妈的亲笔委托书也可以。办证前,最好把小孩的姓名提前想好,因为证一旦办理就无法更改,建议小孩姓名尽量不要用生僻字。因为异体字,繁体字,系统有可能不能识别。另外,建议孩子最好跟父母亲姓。
据了解,《出生医学证明》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特别是在办理社会保障、入托入学、申请出国移民留学等手续时,需要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其重要性不言面喻。对于政策的详细内容,办理人可以到分娩医院的相关科室进行咨询。
(记者:陈孝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