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洪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赵洪顺丧失理想信念,无视党纪国法,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长期违规频繁接受宴请,大吃大喝;利用职务便利在职务晋升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与不法私营企业主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收受礼品、礼金,严重破坏烟草系统的政治生态;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
赵洪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赵洪顺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赵洪顺简历
1989.11-1994.11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 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1994.11-1996.10 河北省秦皇岛市烟草分公司 副经理
1996.10-1998.8 国家烟草专卖局综合计划司物价处 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
1998.8-1999.12 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展计划司多元化经营管理处 处长
1999.12-2003.10 国家烟草专卖局经济运行司 副司长
2003.10-2006.7 安徽省烟草专卖局(公司)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2006.7-2011.10 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展计划司 司长
2011.10- 国家烟草专卖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简历摘自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