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江苏镇江警方公布了一起特大盗电案,犯罪团伙为低成本“挖取”比特币,使用近4000台“挖矿”设备,疯狂盗电近2000万元。
比特币是一种点对点交易形式的虚拟加密数字货币,用户可以通过计算机在网络上“挖矿”获取。“挖矿”需要消耗大量的电能,有些不法分子就想到了盗电。
初露端倪:耗电量巨大,电表数很少
今年3月,镇江市供电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反映从2018年开始,镇江新区及丹徒、辛丰、高桥、谷阳、江心等地有用户大量用电,但电表计数显示却很少,且多次查勘均未发现异常。镇江市供电公司怀疑这些地区存在重大窃电违法行为。接报后,镇江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会同镇江供电公司,围绕重点电量异常区段具有大功率变压器且远离居民居住区的废弃、老旧厂房进行深入的排查工作。
侦破有难度:证据难找,手段隐蔽
由于现场窃电证据能快速消除、且犯罪团伙作案手段十分隐蔽,为案件的侦破带来难度。
“这个案件认定的最主要证据就是盗电的设施,如果不能现场查获盗电的行为就很难对这个团伙进行查处。”据金留明介绍。每当供电公司工作人员上门开展检查时,犯罪分子不会轻易开门,而是先迅速将“挖矿”设备关停,拆除窃电设备,以防止窃电行为被发现。但关停一段时间后,他们又会将“挖矿”设备重新开启。
另外,该团伙作案手段十分隐蔽。平时厂房大门紧锁,只能听到机器嗡嗡运行的声音。主要雇用人员大多非镇江本地人,一般不与当地人交流,周边群众也不清楚他们具体在做什么。
经过两个月缜密地侦查,警方基本掌握了以兰某(男,1976年生,浙江温州人)等人为主要成员的犯罪团伙在镇江新区和丹徒辛丰、谷阳等地租赁9处厂房,批量安装大量的所谓挖“比特币”的“矿机”设备,外聘数十名浙江籍同乡和常州、徐州等外地人员,实施盗窃国家电力违法犯罪的事实。
多方位出击,成功破获盗电案件
5月20日,镇江警方分成多个抓捕组,同时开展抓捕行动,共发现窝点12处,每处窝点300-400台矿机,共计4000台矿机。
据悉,每台“挖矿”设备因型号不同每天运行耗电量高达25—50度电,数千台设备24小时同时运行,耗电量十分惊人。经镇江质监部门和镇江供电公司现场勘定,该团伙累计盗电价值近2000万元。
据犯罪嫌疑人兰某交代,兰某为获取比特币,在镇江购买安装“挖矿”设备。因为“挖矿”设备耗电量很大,他们如果按照标准缴纳电费,不仅赚不到钱,还会亏本。为少交电费,兰某等人利用窃电装置使各“挖矿”设备放置点配电房内的电表慢走,从而达到大量盗电的目的。
从2017年开始,兰某等人陆续在镇江新区、丹徒等地选择租用了远离居民区的闲置厂房,架设安装“挖矿”设备,12处放置点“挖矿”设备总数近4000台。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