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抓得实不实,考核结果与干部“帽子”挂钩。7月17日,省委宣传部召开的“牢记‘四个切实’殷殷嘱托、推进湖北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上,省委农办相关负责人透露,明年年初,全省将启动对2019年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的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是一项重要的制度保障。我省今年将制定出台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意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一方面,考核结果将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压实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另一方面,考核结果要与资金分配、项目安排、奖励评优、政策先行先试等挂钩,形成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通过考核,调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强的组织保障。
据了解,考核将聚焦年度性或阶段性重点任务、重要工作、重大举措,围绕脱贫攻坚、乡村产业、农民增收、生态环境、村容村貌、乡风文明、乡村治理、农村改革、农村基层党建、组织领导等方面的工作,以及在农业农村发展“四个优先”方面采取的重大举措等,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确保乡村振兴落地见实效。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主要是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考核县(市、区)委书记和县(市、区)长。
目前,省委农办正在按照中央农办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调研,研究起草考核意见,制定考核评价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