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关于核准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及运输车辆的通告
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住建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139号)以及荆州市人民政府《荆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荆政办发〔2019〕17号)的要求,荆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对荆州市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和车辆进行了核准,现将符合管理要求的首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通告如下:
一、荆州市先行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高林 运输车辆46台
二、荆州市巨人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峰 运输车辆42台
三、荆州市鑫元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元 运输车辆40台
四、荆州城运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志新 运输车辆49台
五、湖北路得安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华羽 运输车辆20台
六、荆州市大运通渣土运输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铸 运输车辆20台
七、荆州市盈胜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小平 运输车辆32台
为严格控制建筑垃圾运输车数量,促进运输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凡今后各运输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新增车辆的,应事先向市城管委申报,经市城管委同意后,方可购置新车,否则不予核准。
核准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止。
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各运输企业需向市城管委重新申报核准。
特此通告。
2019年7月18日
附:经核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