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获悉,省公务员局发布湖北省2019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次考录公告,我省部分招录机关根据工作需要通过第二次考录补充人选。涉及荆州的岗位20个招录人数35人,其中,法官助理岗位7个16人。
《公告》指出,我省2019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已进入考察、体检、公示和录用审批阶段。经过笔试、面试,有部分职位出现空缺,在第一次考录的基础上,我省部分招录机关根据工作需要通过第二次考录补充人选。
第二次考录的原则和条件为——
参加第二次考录的人员只能申报一个职位,应当符合拟报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应当达到相应机构层级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应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即报考人员应答的是同一类试卷)的职位之间进行,且在第一次报考职位对应的省直、市(州)、直管市或系统范围内进行申报;
已入围考察、体检的人员不再具有参加第二次考录的资格,其中,报考面向村(社区)干部招录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的人员不受此限制;
在第一次考录中,线下报考涉密岗位的人员不能参加第二次考录。
今日(7月23日)起至7月25日15:00,报考人员可通过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选择第二次考录的职位,其他信息不能修改。7月25日15:00后,报考人员不能再申报、更改职位。
《公告》中还就第二次考录原则和条件如何理解和把握作出了特别提醒——
如考生A第一次报考了省直机关的职位,考生A第二次考录只能申报省直机关的空缺职位。
如考生B第一次报考了咸宁市通山县乡镇机关职位,考生B第二次考录只能申报咸宁市乡镇(街道)空缺职位,不能申报其它空缺职位。
如考生C第一次报考了荆州市县以上机关职位,考生C第二次考录只能申报荆州市县以上机关空缺职位,不能申报其它空缺职位。
如考生D第一次报考了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考生D第二次考录只能申报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的空缺职位,不能申报其它空缺职位。
如考生E第一次报考了荆州市公安机关职位,考生E第二次考录只能申报荆州市公安机关空缺职位,不能申报其它空缺职位。
附:湖北省2019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次考录荆州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