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方称中国承诺阻止向美国出售芬太尼,但这从未发生。美方同时称,许多美国人因中国未阻止芬太尼进入美国而丧命。
今天,国家禁毒委副主任、公安部反恐专员刘跃进在接受央视记者专访时表示,美方这一说法完全不符合事实,中方对此完全不能接受;事实上,与美方对芬太尼类物质的管制措施相比,我国采取的管制措施更为严格。
2019年4月1日,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并于2019年5月1日正式生效。
我国列管的芬太尼类物质品种达到25种,超过联合国规定管制的21种,这意味着所有芬太尼类物质在我国均被视为毒品,受到严格管制。
什么是芬太尼类物质?
芬太尼最早由比利时医生保罗·扬森于1960年研制出来,1968年在美国被批准用于医疗用途,当它与其它药物联合使用时,通常用作镇痛药物或麻醉剂,服用方式包括口服和贴片,其镇痛效果约为吗啡的80倍。
但由于它具有一定的副作用,还可能上瘾,因此如果没有医学专业人员指导监管,很容易出问题,据统计,在2000年至2017年间,曾在国外发生多起使用芬太尼类药物过量死亡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