靶向惩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 松滋市查处案件146个

2019-08-09 15:19   通讯员刘洋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王家桥工商所所长易海峰,在工作日中午接受企业老板吃请并饮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日前,松滋市纪委监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相关责任人被严肃处理,主要负责人被约谈。这是该市靶向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该市深入聚焦群众反映的痛点难点焦点,加大督查督办、直查快办和通报曝光力度,把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的实际成效和变化。截至目前,该市共查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146件,党纪政务处分80人。

松滋市把查办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作为整治重点,围绕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加大对村组长、站所长等“五小长”干部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和督办力度,共查处此类问题6件,党纪政务处分6人。坚决查处发生在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保等领域的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共查处此类问题5件,党纪政务处分14人。

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紧盯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以及扶贫工程推进,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及时转办交办“大数据”比对问题线索。现已发现问题33个,印发专项检查通报3期,下发整改通知书和问题线索交办函21份,党纪政务处分7人,组织处理15人。

把惩治“微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年初制定出台《关于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作配合的“五项制度”》,市镇联动开展扫黑除恶问题线索再次“四个大起底”,建立在查案件领导包案制度,推进惩腐打“伞”向纵深发展,今年来,该市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监督检查3轮次,立案10件,党纪政务处分12人,组织处理2人,留置2人,移送司法2人。

“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把发展好、维护好群众利益作为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严肃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坚决纠正。”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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