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5日召开的全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培训会上获悉,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完成器官捐献110例,捐献大器官334个,其中2019年完成器官捐献13例,捐献大器官42个。人体遗体器官捐献数量、质量位居全省前列。
据悉,自2009年荆州市第一例遗体器官捐献以来,市红十字会调整全市器官捐献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确立了市红十字会与器官获取医院权责,有力保障工作合法合规。沙市区、荆州区、洪湖市、公安县、石首市红十字会积极开展人体遗体器官捐献的社会宣传动员,市三医、公安县人民医院、中医院依规参与,市红十字会指定专人专项负责此项工作开展。
通过建造纪念林、纪念碑,让逝者得到安息,让善行永久传承;利用清明节、“5·8”世界红十字日等时机,组织纪念活动、印发宣传单、媒体刊载公益广告,切实加强器官捐献知识的广泛传播。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完成器官捐献110例,捐献大器官33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