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发布《关于第三届“楚天园丁奖”、湖北省农村先进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三届“楚天园丁奖”、湖北省农村先进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奖〔2019〕22号)精神,在各市州、有关学校逐级审核推荐的基础上,经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初步确定刘晓红等80名同志为第三届“楚天园丁奖”拟表彰对象、张春莉等40名同志为湖北省农村先进教师拟表彰对象、何晓芳等10名同志为湖北省先进教育工作者拟表彰对象。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现将上述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8月20日至8月26日。
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8月26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人:倪然(电话:027-87328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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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教育厅
2019年8月20日
评选标准是什么?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楚天园丁奖”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0年的在岗教师,表彰80名。
(二)“湖北省农村先进教师”和“湖北省农村先进教育工作者”
全省乡镇(不含县镇城区学校)及以下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学校管理和教育行政管理的在岗人员。其中,“湖北省农村先进教师”的参评对象为专任教师,表彰40名;“湖北省农村先进教育工作者”的参评对象为乡镇及以下学校校长、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和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人员,表彰10名。
二、评选条件
(一)“楚天园丁奖”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自觉践行“四有好老师”和“四个相统一”要求,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模范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培养人才或教育教学或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成绩突出。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充分展现新时代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
(二)“湖北省农村先进教师”和“湖北省农村先进教育工作者”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践行“四有好老师”和“四个相统一”要求,热爱农村教育事业,长期坚持在农村学校一线从事教育工作,模范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充分展现农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
其中,“湖北省农村先进教师”还须具备以下条件: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教育教学质量成绩突出,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赞誉;“湖北省农村先进教育工作者”还须具备以下条件:在农村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成绩突出,为农村教育事业作出重大贡献。
哪些老师入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