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意见》提出了9项政策举措,包括消费惠民措施、提高消费便捷程度、提升入境旅游环境、消费试点示范、发展假日和夜间经济、加强市场监管执法等。
制定景区门票优惠政策
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景区门票减免、景区淡季免费开放、演出门票打折等政策,举办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消费月,举办数字文旅消费体验等活动。
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鼓励发行文化和旅游消费联名银行卡并给予特惠商户折扣、消费分期等用户权益。
拓展文化和旅游消费信贷业务,以规范发展为前提创新消费信贷抵质押模式,开发不同首付比例、期限和还款方式的信贷产品。
提高消费便携程度
鼓励把文化消费嵌入各类消费场所,依托社区生活综合服务中心、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等打造群众身边的文化消费网点。
鼓励依法依规对传统演出场所和博物馆进行设施改造提升,合理配套餐饮区、观众休息区、文创产品展示售卖区、书店等。
引导演出、文化娱乐、景区景点等场所广泛应用互联网售票、二维码验票。在具备条件且用户需求较强的地方,优先部署5G网络。
到2022年,实现全国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除现金支付外,都能支持银行卡或移动支付,互联网售票和4G/5G网络覆盖率超过90%。
推广景区门票预约制度
打造一批高品质旅游景区、重点线路和特色旅游目的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出游选择。合理调整景区布局,优化游览线路和方式,扩展游览空间。
推广景区门票预约制度,合理确定并严格执行最高日接待游客人数规模。到2022年,5A级国有景区全面实行门票预约制度。
鼓励开发适应外国游客的旅游路线
鼓励各地开发一批适应外国游客需求的旅游线路、目的地、旅游演艺及特色商品并在宣介平台上推荐。
提升景区景点、餐饮住宿、购物娱乐、机场车站等场所多语种服务水平。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在文化和旅游消费集中区域设立分支机构。完善入境游客移动支付解决方案,提高游客消费便利性。
研究出台以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为契机促进入境旅游的政策措施。
发展假日和夜间经济
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单位与职工结合工作安排和个人需要分段灵活安排带薪年休假、错峰休假。
鼓励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在保证安全、避免扰民的情况下开展夜间游览服务。丰富夜间文化演出市场,优化文化和旅游场所的夜间餐饮、购物、演艺等服务,鼓励建设24小时书店。
到2022年,建设200个以上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夜间文旅消费规模持续扩大。
加大市场监管 严格执法
加大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强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的安全管理,强化对文化娱乐和旅游设施的质量安全监管。
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并逐步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列入文化市场黑名单和旅游市场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实施联合惩戒。
到2022年,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产品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消费者权益得到更好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