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早,南京飞厦门的MU2809航班,因旅客充电宝自燃,目前已返航。
刚刚,“@东方航空”发布了通报
机场回应来了!
2019年9月4日,MU2809南京-厦门航班,07:16在南京禄口国际机场起飞。飞机起飞后,因一名旅客携带的充电宝起火冒烟并触发烟雾警告,乘务组按程序处置将火扑灭,飞机需要返航,并于08:24正常落地南京禄口机场,事件原因公安机关正在调查之中。
机场安检部门经过调查发现,旅客所携带的充电宝额定容量40.7WH,符合旅客乘机携带锂电池的相关规定,机场安检对该旅客的安全检查均符合局方规章要求。
机场特别提醒,旅客在乘机过程中,充电宝等锂电池产品不可办理托运,必须随身携带,且外包装完好无破损,标识清晰准确,额定能量需在100WH以下,机上不可使用。
不少乘客记录下了这一刻:
“有惊无险,真的是有生之年系列呀!”
“天上兜了一个半小时,又回到南京了”
“起飞后客舱出现明火,现已安全返回。”
“飞厦门中突然着火,备降南京机场。”
一直以来,坐飞机时都对充电宝的携带和使用,有着明确的规定。
这是为什么呢?
根据民航局规定:只允许旅客随身或在手提行李中携带,符合标准要求的含锂电池电子设备、充电宝及备用锂电池,不得托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