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鼓励举报扫黑除恶线索 最高可奖励10万元

2019-09-23 10:07   孱陵在线  

9月19日记者公安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截止目前,公安县共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32个,立黑案2起,抓获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282人,收缴、冻结、扣押涉黑涉恶财物773万元;提起公诉41件132人;

审判涉黑涉恶案件39件,判决92人;打掉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4个,挂牌整治2个治安乱点;整顿转化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28个,清退涉毒涉刑前科及违纪的村(社区)干部61人;拆除非法宗教场所15个。

同时,公安县鼓励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为充分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活动,拓宽发现各类涉黑违法犯罪线索和“村霸”等突出问题的渠道,经研究,决定实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奖举报制度,最高可奖励10万元!

举报内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

县扫黑除恶办公室举报电话:0716--5110011

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举报电话:0716--5240854

2、网上举报:

举报电子邮箱:gaxshcejb2018@163.com

3、来信举报: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公安县委政法委扫黑办(公安县油江路330号);

公安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举报奖励标准

举报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将根据下列标准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

1.凡举报本通告所列举报范围人员、违法活动,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的,视违法违规行为情节轻重及查处成效,给予举报人500-10000元的奖励;

2.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使公安机关获取有力证据侦破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重大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奖励10000元至100000元;

3.侦破重特大恶势力团伙案件,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奖励100000元以上。

提醒

对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或虚报冒领奖金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案件查处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等对举报材料和举报人有关信息应当严格保密,对违法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的,依纪依规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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