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国家绿化委员会作出表彰决定
洪湖市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单位!
是湖北省唯一获奖的县(市)
《人民日报》和《中国绿色时报》
于9月24日进行了全国公告!
人民日报截图
中国绿色时报截图
日前,全国绿化委员会发布文件《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表彰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和颁发全国绿化奖章的决定》(全绿字【2019】11号),洪湖市被评选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这是我市自1998年获”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市)”后再次获得的全国造林绿化工作评比表彰的最高奖项,也是湖北省唯一获奖的县(市)。
下附文件:
洪湖市地处湖北省中南部
江汉平原东南端
全市国土面积366.6万亩
现有林业用地81.4万亩
有林地面积75.6万亩
森林覆盖率21.6%
森林蓄积量240.3万立方米
林业年产值达65亿元
自2016年6月洪湖市市委、市政府启动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以来,我市根据创森《总规》要求,高起点谋划、高规格部署、高标准投入、高质量建设,通过全民动员、全党动手、全域覆盖、全面推进,积极扩大绿色资源总量,营造优美人居环境,先后荣获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湖北省园林城市、湖北省“绿满荆楚行动先进县市”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