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荆州报道:为深入贯彻《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城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要求,进一步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助推荆州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确保军运会赛会期间空气质量优良。
今天(10月22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住建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分三组对荆州周边可能影响大气环境的问题点进行巡查,按照“源头管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检查组重点对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建设现场、商混搅拌站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进行检测,对检测数据显示不达标的,要求一律不得使用。
军运会期间,荆州市按照每天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数量不低于100台、监督抽测数量不低于50台的标准开展工作,下一步,荆州将建立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及处罚力度,逐步实现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排放。
重点来了!!
荆州市城区范围内
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一、禁用区范围
禁用区为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分为核心禁用区和一般禁用区,面积为1576平方公里。
核心禁用区范围:九阳大道、荆江大堤、东方大道延伸线、东方大道、沙岑路、荆沙大道、红星北路、明珠大道、江汉北路、津乡大道、工农北路、318国道、荆沙大道、草郊路(海子湖路)、凤鸣大道、庄王大道、楚源大道、北环路、318国道合围范围。
一般禁用区范围:指市城区除核心禁用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二、禁用对象及时间
(一)自2019年10月1日起,核心禁用区内禁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20891—2007)中的国Ⅰ及以前标准(2009年10月1日前生产)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在该区域内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满足《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试方法》 (GB36886—2018)中的Ⅲ类限值要求。
(二)自2020年10月1日起,一般禁用区内禁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20891-2007)中的国Ⅰ及以前标准(2009年10月1日前生产)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在该区域内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满足《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试方法》(GB36886-2018)中的Ⅰ类、Ⅱ类限值要求。
三、本通告所指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即用于非道路上的,自驱动或者具有双重功能,或者不能自驱动,但被设计成能够从一个地方移动或者被移动到另一个地方的机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机械类型:
工业钻探设备、工程机械(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叉车、非公路卡车等)、农业机械(拖拉机、收割机等)、林业机械、渔业机械、材料装卸机械、机场地勤设备、空气压缩机、发电机组、水泵等。
四、执行应急抢险任务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不受本通告约束。
五、各区人民政府(含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做好辖区内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督管理和宣传工作。
六、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生态环境、交通、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七、本通告自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记者:董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