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日获悉,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办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将村规民约的修订工作纳入到乡村振兴工作考核中,在全市行政村中全面开展村规民约自查修订完善工作。
开展该项工作“剑指”部分行政村村规民约中存在内容空洞、不接地气、与乡村治理结合不紧等问题。市民政局和乡村振兴办在助力乡村振兴中以村规民约为抓手,将在7个月内,通过全面自查、重新修订、督导检查和征集优秀村规民约广泛宣传等方式,指导督促各地依法依规修订完善符合本地实际、操作性强的村规民约,并将倡导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推进乡村治理等有关要求纳入其中。
通知要求,要把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工作作为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和推进乡风文明行动的重要举措,围绕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以及乡村发展和建设密切相关问题等开展,充分考虑当地风俗习惯、村(居)民素质等因素,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贴近生活、切合实际、通俗易懂、简便易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