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月都在缴存公积金,
看着公积金里的余额
不少有贷款的职工有疑问,
这些余额能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吗?
个人账户公积金可用于偿还购、建自住房贷款。
我市借款人
在正常还款一年后
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
有三种方式可供选择
一是借款人提取个人及配偶公积金一次性冲抵并提前结清公积金贷款。
二是提取公积金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金。偿还部分本金后,借款人按剩余本金及年限所确定的月还款额继续还款。
三是委托按月提取个人及配偶月缴存额至银行个人还贷专户。委托提取公积金不足部分,由借款人以个人其他资金补足,以免造成逾期。
公积金借款人在贷款发放后要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按月划扣还款协议,每月借款人还款日,公积金业务系统就会直接从借款人(先划扣借款人,再划扣配偶)公积金帐户中划扣公积金用于归还当月贷款本息。
如按月划扣还贷人公积金帐户余额不足,则差额部分由中心从借款人银行还贷帐户中划扣。
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还款银行卡到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区营业部(开发区管委会大门对面)办理委托按月划扣还贷手续。
借款人贷款结清后,委托按月划扣业务自动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