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对秦光荣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19-11-25 14:42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全国人大原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云南省委原书记秦光荣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指定管辖,于2019年10月9日交由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秦光荣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秦光荣,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秦光荣利用担任云南省委常委、副省长、省委副书记、省长和省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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