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记者从全市安全生产视频会上获悉,荆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近日印发《荆州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将在全市范围内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狠抓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年关将近,生产安全事故易多发、频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
市安委会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并结合我市各重点行业领域特点,制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集中整治工作自2019年12月1日起,分为宣传发动、集中整治、督办检查三个阶段进行,至2020年2月底结束。集中整治将针对政治站位不高、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排查不扎实、监管执法宽松软等问题进行综合整治。突出加强危险化学品领域整治,全面整治化解系统性安全风险,针对源头管理失控、监管责任悬空、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同时,强化非煤矿山、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燃气、烟花爆竹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
整治中将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定期分析研究集中整治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完善和改进整治措施。市安委会还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地区、各部门进行暗访督查。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法规标准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停产、停用、停运。对隐患整治不力造成事故的,依法严厉追究责任。对存在严重隐患的企业,一律按照上限处罚;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经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