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市老城区的核心区域江津湖单元即将大变样!12月5日,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发布《关于中心城区江津湖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及城市设计草案公示》。
项目背景
江津湖单元位于沙市老城区,中山公园位于单元内。单元用地范围北至江津路,南至北京路,东至园林路,西至塔桥路,规划总用地面积147.24公顷。
荆州市中心城区江津湖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12年编制完成及审批通过。控规编制完成以来,对该单元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随着城市发展扩张态势日益明显,江津湖单元位于老城区核心区域,体现出人口吸引力弱、现代服务业功能不强、城市公共服务有待提升、环境品质不高等城市问题,基于此背景下,拟对中心城区江津湖单元部分内容进行修改。
项目现状
原控规利用现状用地及自然条件,以中山公园为绿心,环江津湖发展以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和公园绿地为主的规划布局。用地功能以公共绿地、商业金融、居住为主,行政办公、文化娱乐、医疗卫生为辅。
江津湖单元内现状以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绿地为主。为落实棚改要求,提升该地区城市功能,改善景观面貌,拟对原控规用地进行修改。
修改原因
1、棚户区改造后,需要对地块整体功能进行重新梳理。并通过地块城市设计,给定科学合理的控制指标;
2、对原单元的路网进行重新梳理,增加支路网密度,解决该单元的交通问题;
3、根据城市各专项规划对单元内公共服务设施和配套设施进行核实与完善;
4、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对用地分类及代码进行更新与维护。
修改内容
1、整合零散用地,落实城市设计用地布局:
将沿江津中路和塔桥路交叉口东南侧原市场用地、商住用地整合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商务用地,其中商业、商务建筑面积占比10%;
将地块中的10米巷道进行虚线控制,增加规划的弹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城市设计,科学制定控制指标,有效引导地块开发建设:
通过对地块原控规指标综合测算,容积率≤4.0,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
打造城市地标节点,丰富城市天际线,建筑高度不限高。
2、增配相关配套服务设施:根据城市各专项规划对单元内公共服务设施和配套设施进行核实与完善。在ZX-016-01地块中配建一所6班幼儿园,建筑面积为不得少于2200平方米,用地面积不得少于4000平方米;一处生鲜超市,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
3、用地性质更新: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用地分类,对单元内地块用地性质进行更新;商住用地等明确用地性质,考虑兼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