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牵头专项整治“对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不力问题”:
今年以来,我市坚持以“破案攻坚”开路、以“打伞破网”断根、以“打财断血”绝后,以“问题整改”提质。
截至目前,全市共打掉涉黑组织17个、涉恶犯罪集团23个、涉恶犯罪团伙249个,破获刑事案件587件,刑拘犯罪嫌疑人1208人,公安机关移送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80条;起诉涉黑涉恶案件144件484人,一审判决涉黑涉恶案件25件136人(涉黑案件6件,涉恶案件19件),二审判决涉黑涉恶案件6件31人(涉黑案件1件,涉恶案件5件)。
230名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市直主要媒体、新闻网站以及“两微一端”统一开设“扫黑除恶在行动”专题专栏,构建立体宣传态势;专设100万元用于扫黑除恶举报有奖,对18名举报人兑现奖励6.4万元;强力推进“先手行动”,对2个县市区和9个乡镇实施重点管理,明确长江大学周边为市级重点整治区域,挂牌整治的19个治安乱点由市级领导挂帅,历时3个月实现由乱到治。全市纪委监委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31个30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9人,组织处理116人,立案办理中86人,移送司法机关25人,采取留置措施审查调查31人。加强农村基层“红色阵地”建设,共排查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172个,整顿到位159个;调整村党组织书记721人,排查涉刑事处罚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共计77人。元至10月,全市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刑事发案同比下降9.3%,其中八类重大刑事犯罪同比下降20%;侵财类、伤害类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13%、21.6%,没有发生有恶劣影响的案事件和各类事故,群众安全感持续提升。
根据省委政法委公布的上半年全省群众安全感调查结果,我市人民群众安全感达到96.76%,位居全省第三、市州第二;扫黑除恶行动评价位居全省第一;公正执法满意度和矛盾纠纷调解有效率均位居全省第五。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专项整治“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不力问题”: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扎实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取得积极进展。
及时研究部署。及时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8月初,制定了整改措施上报市委主题教育办;9月16日,印发《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9月17日,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主题教育动员会议进行部署安排。
建立整改台账。对照省委主题教育环保专项整治问题清单,对号入座,对标整改,将15个整改任务列入专项整治,其中包括《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中5个未完成或未达序时进度的整改任务,2019年底需要完成的《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中2个、《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中5个、《贯彻落实中央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中3个立行立改的任务。建立了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明确完成时限。
实行清单调度。对专项整治问题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清单上墙,每月调度一次。8月13日首次向市委主题教育办报送了15个专项整治问题进展情况,后续按月调度、梳理、汇总并及时上报最新进展。
加强跟踪督办。坚持问题导向,每月开展暗访督办,对进展情况、问题进行通报。10月中旬,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对15个专项整治问题督促各地各责任单位加快整改,限期交账。先后多次以督办通知、督办函的形式督促相关地方、单位对重点问题加大工作力度。11月18日,市政府召开了生态环境保护推进会,市领导对下一步工作作出部署和要求。
推动整治见效。目前15个整治任务中,5个未完成或未达序时进度的整改任务按序时进度推进,2019年底需完成的7个任务达到序时进度要求,立行立改的3个任务中有2个已基本完成、1个正在推进。
整治成效主要体现在8个方面,一是中心城区污水收集处理工作加快推进;二是四湖总干渠水质逐步改善,运粮湖同心队考核断面消除劣五类,洪湖新滩断面实现水质达标;三是主要湖泊保护和生态修复工作稳步推进;四是东荆河入境断面水质不达问题的整改工作基本完成;五是加大环保投入,城乡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环保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六是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落实;七是松滋市荣成公司项目问题已按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待验收后申请销号;八是洪湖市洪监高速三标项目部临时码头及螺山临时集并中心拆除任务已基本完成,场地复绿计划今冬明春完成。
市委巡察办牵头专项整治“对省委和市县党委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不力问题”:
按照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中共荆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推进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不力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在第一批主题教育启动之后,积极与省委巡视办沟通对接,制定了《市委巡察办关于开展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不力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整治重点、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是明确整治任务。经过仔细梳理,2016年9月至2018年12月,本届市委共开展了10轮巡察(常规7轮、专项3轮),反馈后存在整改未销号问题290个,涉及被巡察单位54家。明确把未销号问题整改落实作为专项整治任务,采取回访督查、发函督办、专项督导等措施有力推进。
三是完成回访督查。今年7月、9月,市委巡察机构分两轮对52家市直单位(含专项巡察)、8个县市区和荆州开发区,共计61个被巡察党组织开展了回访督查。巡察反馈的1577个面上问题,已整改1403个,相关部门先后追责问责891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20人,组织处理771人,清退追缴违规资金933.7万元,建章立制936个。
四是开展发函督办。9月4日,对市委巡察反馈经回访督查后未销号的290个面上问题,市委巡察办印发《关于巡察整改未销号问题督办函》,连同未销号面上问题清单,一对一发到了被巡察单位,要求加大整改力度、报送整改进展。
五是启动专项督导。在分析研判各单位报送整改情况的基础上,安排市委八个巡察组从11月20日起,用一个月左右时间,开展巡察整改未销号问题专项检查督导。目前,各巡察组正在各单位实地检查、现场督导,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典型问题,将提出通报、约谈、问责建议。
市发改委牵头专项整治“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落实方面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主题教育启动以来,荆州市发改委高度重视牵头负责长江大保护专项整治工作,将专项整治作为主题教育的主要抓手,以严的作风、实的举措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一是自查与自改相结合。按照主题教育与业务工作结合、与重点工作结合、与当前工作结合原则,市发改委专题研究,成立整治工作专班,制定有关长江大保护专项整治方案,稳步推动整改工作。10月12日,市发改委向各地各部门印发《关于报送主题教育期间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清单的通知》,第一批收集13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成5个,整改力度较大5个,正在加速推进3个。11月上旬收集第二批问题35个,目前各单位已制定整改措施,正在积极整改。
二是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为推动长江大保护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市发改委整治专班深入实地,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方式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9月12日,市发改委主要负责人率专班到中心城区暗访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10月14日至18日,市发改委整治专班组成暗访组,对13个重点问题逐一进行现场踏勘,掌握整改进展。11月4日,市发改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对中心城区长江沿线生态修复项目进行现场调研,了解生态修复项目推进情况。
三是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明确目标,强化措施,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措施,责任到人,倒排工期方法,因地制宜推进。一方面,对于当前能够解决问题坚决做到立行立改。目前已基本整改完成中心城区共青路污水倒溢,洪湖螺山、石首孙家拐临时砂石码头超期未关闭、海子湖围网养殖等问题。另一方面,对于要系统性、长期性整改问题,通过项目化、工程化、具体化方式逐步实施生态修复治理。目前,中心城区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通过截污、控污、开展雨污分流及混错接点改造,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动水环境水生态改善。各县市开展生态环境问题举一反三排查,制定一对一措施,强力推动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