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组织专家对公安县天露湖岸线植被修复试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专家组一致认为,公安县天露湖岸线植被修复试点项目符合验收条件。
项目背景
为探索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与综合治理,行使国家机构改革后的自然资源部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湖北省自然资源厅于2018年6月将公安县确定为全省四个国土综合整治试点县市之一。2019年7月,湖北省国土整治局根据部整理中心统一安排,在公安县天露湖开展湖泊岸线植被修复试点研究,并将该试点研究相关工作委托公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施。
项目前期岸线状况
岗地植被破坏、水土流失频现。
岸线破败、水生植物生长受限。
湿地退化、动物栖息地减少。廊道缺失、物种延续受威胁。
项目研究修复措施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开展了岸线调查,植被调查,确定植被护坡方案,落实工程措施,取得了天露湖岸线植被修复试点项目初步成果。
最高水位线上可分别实施乔、灌、草等不同类型或者混搭的植被恢复;水位线以下的植被恢复选择根系发达、固着能力强的挺水植物为主。
在水位线上与岸线之间的滩涂带种植莲子草、巴根草或者白茅。湖岸上种植灌木形成湖岸灌木带,以降低风速,防止或减缓风蚀,固定沙地。
通过验收
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一致认为:试点研究结合了正在实施的天露湖国土综合整治项目,选择的植被修复技术具有针对性,研究制定了以本土植物为主、乔灌草混搭的植被修复方案,并将研究成果应用到天露湖岸线修复治理中,为河流湖泊水库水生态修复提供了有益的借鉴,研究成果达到了试点应有的深度广度,同意通过验收。并建议充分挖掘植被的景观功能,加快天露湖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将植被修复技术等研究成果应用到工程实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