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沙市区一男子连续盗刷同事的支付宝,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1月26日晚,受害人胡某、王某到沙市区公安分局胜利街派出所报警,称自己手机支付宝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盗刷了。民警通过调查,最终锁定与胡某、王某同住一屋的20岁男子杨某有作案嫌疑。经过多日侦查、摸排,日前,民警在江津中路某宿舍楼内将杨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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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嫌疑人杨某与胡某、王某是同事关系,同住一个宿舍。
11月22日晚,杨某趁王某看电视之际拿走其手机,打开支付宝页面,点开付款码,偷偷将王某支付宝内500元钱转入自己支付宝账户。
作案得手后,“尝到甜头”的杨某一发不可收拾。11月23日晚,杨某在宿舍内以借手机下载某APP查看信息为由,又找同宿舍的胡某借走手机,采取同样的方式将胡某手机内1500元转入自己支付宝账户。之后杨某便躲在一朋友家中暂住,此期间用盗刷来的钱进行消费和还借贷。
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懊悔不已。他供述,平时跟同事接触时,发现王某和胡某的手机支付宝都开通了商家收款的权限,这样不需要支付密码也可以付款,于是起了歹念。目前,杨某涉嫌盗窃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