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公安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严肃查处了一批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为强化警示教育,现将9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县渔政船检港监管理局原党支部委员、副局长孟虎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渔民财物问题。
2015年3月至2019年1月,孟虎利用担任县渔政船检港监管理局党支部委员、副局长职务之便,在为渔民办理《内陆渔业船舶证书》和查禁非法捕捞等工作过程中,非法收受王×等19人财物,共计480199.5元。此外,孟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0月13日,孟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目前,孟虎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麻豪口镇月湖村原党支部副书记夏升虎违纪违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2013年至2016年期间,时任村党支部副书记夏升虎套取“一事一议”奖补资金352158元,设立“小金库”,违规报销个人费用13208元;违规从村民危房改造资金中收取5500元用作村内其他事项开支。此外,夏升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8月23日,夏升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个人违纪资金13208元被收缴上交国库。
3.杨家厂镇仁和村原党支部副书记袁玉刚等人虚报套取国家迁坟补偿资金问题。
2014年,袁玉刚代理仁和村党支部书记,安排村干部陈海章、朱祥武虚报25座坟墓,套取国家迁坟补偿资金15000元,其中3人违规领取个人补贴共3000元,该资金后被追缴。2019年10月22日,袁玉刚、陈海章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朱祥武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4.斑竹垱镇跃进闸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彭德才擅自调低农户征地赔偿标准并违规领取补偿金问题。
2013年底,在荆南四河治理项目中,斑竹垱镇原南池口村与镇水管所商定工程建设取土及征地补偿标准,每平方补偿3元。2014年1月,在没有征求农户意见及补偿公示的情况下,村委会决定按照每平方2元的标准补偿农户。在发放征地补偿金过程中,时任南池口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彭德才以自己利益损失为由,另外单独领取了棉花补偿金19000元,该资金后被追缴。2019年8月3日,彭德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毛家港镇信访办主任、工会副主席王传荣优亲厚友、违规为他人办理农村五保问题。
2012年至2013年,时任镇民政办副主任王传荣在办理农村五保的过程中,为3名不符合农村五保标准的对象(其中对象李某系王传荣亲属)违规办理了农村五保,造成经济损失84528.75元。2019年5月16日,王传荣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6.南平镇郑东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吴剑对待群众态度恶劣、与群众发生肢体冲突问题。
2018年5月16日上午,时任郑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吴剑在处理呙××与熊×土地纠纷过程中工作方法简单,对待群众态度恶劣,与呙××发生肢体冲突,致其受轻微伤。2019年8月22日,吴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9年11月22日,吴剑被免去郑东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7.狮子口镇横堤子村虚报套取垃圾池修建工程款问题。
2016年横堤子村使用村级“一事一议”筹资和“一事一议”酬劳折资资金修建垃圾池,时任横堤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谢光华召开村“两委”会议商议决定,利用垃圾池修建虚报工程款共计38920元,用于村级其他开支。2019年10月25日,谢光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横堤子村委会副主任肖学云(分管财经)、副主任田祖信(分管农业)、副主任文远明、副主任兼会计李登付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孟家溪镇双湖村党支部副书记呙中新设立“小金库”,非法占有财政补贴资金问题。
2017年底,时任双湖村委会副主任呙中新违规将财政拨付给双湖村“绿满公安”项目补贴资金38663元设立“小金库”,私自保管使用。其中,用于私车加油费12000元,个人生活招待费7000元。2019年11月22日,呙中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个人违纪资金19000元被收缴上交国库。
9.闸口镇和祥村套取财政资金列支生活招待费等问题。
2016年12月,和祥村利用虚假发票以修路名义对同一项目进行重复报账,套取财政资金80000元,用于列支该村2015—2016年生活招待费。此外,该村还存在财务管理混乱、大额支出程序不规范等问题。2019年10月21日,和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邹兰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个人违纪资金10815元被收缴上交国库;村原党支部副书记魏松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依规依纪依法坚决惩治。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